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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新条例:没有两个店 不能设加盟
发布时间:2007-04-06    访问统计:点击次  评论: 次   作者:黄伟国
     国务院日前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法规的配套细则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中。昨日,商务部商改司副司长王晓川带队来到南宁,与广西、广东、福建三地的政府官员和商家,就《条例》配套细则进行了探讨。王晓川说,《条例》的实施将改变“十个加盟九个坑”的做法,也意味着我国的特许经营领域将有法可依。
    没有“两店一年”     不能搞加盟店
    据介绍,《条例》首次对连锁经营的四大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应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规定了特许人必须提供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提供特许指导内容等真实情况,以防投资者被蒙蔽进而上当受骗;规定特许加盟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投资者可单方解除合同;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条例》的实施对广大的潜在投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对规范的特许经营企业也同样是利大于弊,《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对整个特许经营市场重新洗牌,不规范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三次征求意见    细则面目全非
    王晓川告诉记者,昨日在南宁的座谈会是商务部组织召开的第三个片区座谈会,此番拿来讨论的两个细则(《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前两次座谈会后已经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此次座谈后还要进一步修改。王晓川说:“原来制定的东西至少要有三分之二要修改,此次南宁之行我们得到了很多好的修改建议,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如今了解得比较充分了。”这次座谈会后,商务部将对两个细则进行最后完善,计划将在今年5月1日与《条例》一起出台。
    广西特许经营    上升趋势发展
    王晓川对南宁特许经营业的发展前景也十分看好,不同于在北京、上海召开的前两次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商务部绕开了广东、福建这些沿海省份的经济发达地区,而把地址选在了广西南宁。
    王晓川表示,一方面,支持西部开发也是商务部近年来的工作之一,另一方面,近年来广西特许经营业发展呈上升趋势,加上广西正在大力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也使得商务部将第三次片区座谈会选在南宁召开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据介绍,不少区内外特许经营企业正计划借助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机遇发展特许经营业。
    近年来,南宁市特许经营业得到快速发展。据市商务局的调查,目前南宁市特许经营业已经涵盖医药、百货、餐饮等近20个行业。本地发展起来的企业,如利客隆、罗秀米粉、康全药业、阳光雨女子唯美沙龙、靓车港等企业都注册有自己的商标、商号,均有相应的经营保障措施和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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