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利润低 山东奥运特许零售商盼降价
发布时间:2007-05-09 访问统计:点击次 评论: 次
作者:
奥运特许商品分销商需要向奥组委交纳商品零售价2%的特许权费,并向特许零售商交纳15%左右的管理费,同时奥运特许商品进货后不能退换。如果按普通商品45%的毛利计算,成为奥运商品分销商的毛利不过30%左右,分销毛利不高。 在近日于北京举办的2007中国特许经营展上,奥运特许零售加盟招商成为最靓丽的风景。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特许经营处处长唐永宏表示,从这天开始,已经和奥组委签约的特许零售商可以按授权区域发展分销商,到2008年奥运开幕之际,争取将零售网点发展到近万家。 销售冰火两重天 济南目前有4家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银座北园店于2005年11月开业,是最早落户济南的一家。 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的金鹏礼品公司,从去年开始销售奥运特许商品。但该公司经理表示,除了去年底有几个单位团购,一个月卖了100多万元外,现在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普通消费者大多因为奥运商品价格太高而无法承受,所以这几个月营业额能有多少,她都不关心了,“也许到年底有团购会好一些。” 加盟须谨慎 已经在烟台、威海商圈黄金地段各开了一家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的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的这两家店经营状况还可以,但他不打算再扩大规模了。他认为,奥运商品零售价较高,一般的消费者不能接受,同时经营成本太高,利润太低,“现在奥运商品的零售价并没有降下来。” 烟台金鹏礼品公司是北京工美的分销商。该公司经理表示,作为分销商,她不仅要向奥组委交纳特许权费,还要向北京工美交纳管理费,这样一来利润就更薄了。 在北京奥组委的官方网站上,潍坊中百商厦是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之一。但记者在采访时被告知,该商场一直未销售奥运特许商品。“奥运特许商品在潍坊能有多大市场,现在还很难说,看看再说吧。”该商场一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奥运特许商品分销商需要向奥组委交纳商品零售价2%的特许权费,并向特许零售商交纳15%左右的管理费,同时奥运特许商品进货后不能退换。如果按普通商品45%的毛利计算,成为奥运商品分销商的毛利不过30%左右,分销毛利不高。所以,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要综合考虑奥运商品的利润、店铺选址、消费水平、消费者习惯等因素后再做决定。 相关文章
|
连锁业动态
推荐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