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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仅有直销牌照尚不能开展直销活动
发布时间:2007-05-23    访问统计:点击次  评论: 次   作者:
      5月21日,商务部办公厅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通知答复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明确指出,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只有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后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据了解,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应自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向出具服务网点方案认可函的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核查。核查结果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后,直销企业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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